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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被车子压飞的石子打伤(碾压已经死亡的人)

当然需要赔偿,类似的问题是能在现实中找到实例原型的,下面我们结合实例、法院判决、法律法规来看一下各方的赔偿责任。

法院会怎么判?想先来保险公司和驾驶人楚某的态度:

保险公司拒赔,理由很简单,事故发生后,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认定书白纸黑字写得很明白,该事故系“交通意外事故”,驾驶人、行人周某均对事故不负责任,说白了就是“飞来横祸”。

说到这里我们先插一句,所谓“交通意外事故”,指的是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,但并非出于故意或过失,是由不能抗拒、不可预见的因素所引起的,因此双方均不承担事故责任。

交警对事故的认定没有错,谁也无法预料到轮胎会压到石子弹起,更不能预见弹起的石子会致人伤残,更重要的是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没有违章、过失、故意等情形,因此即便驾驶员给行人周某造成了伤害,也不承担事故责任。

既然拖拉机的事故责任划分为0,据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;同样,驾驶员楚某也是一样的拒赔态度,自己不负事故责任,因此无需赔偿,即便赔偿,也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,因为买了交强险和三者商业险。

人被车子压飞的石子打伤,碾压已经死亡的人

综上,从法律法规角度出发,结合实例和法院判决,对于交通事故这类特殊的侵权案件,即便事故中驾驶人不承担任何“事故责任”,但如果其存在过失行为,那么免于事故责任并不意味着一并免除赔偿责任。

即过失给他人造成的损害,和“故意”一样,都是应承担赔偿责任的,除非驾驶人能证明“石子”的出现是由其他相关责任单位的“不尽职、不尽责”或疏忽造成的,那么相关责任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,而不是驾驶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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